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幼儿教师、保育员
(二)招聘人数:幼儿教师2名、保育员1名
(三)专业要求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
保育员专业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幼儿教师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者优先录用;
(四)保育员具有与岗位相符的学历要求,具有保育员证者优先录用;
(五)能胜任幼儿园保教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日(含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自行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幼儿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保育员岗位:保育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其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序号装订成册,以便审查。经查验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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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24年9月2日9:00-17:00,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要求按时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地点
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
(三)考核方式
幼儿教师:综合面试(才艺展示+模拟课堂)
保育员:保育知识技能实操
考核成绩于2024年9月3日前在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所有。薪资待遇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871-67842750;
普老师:13759580302
昆明市晋宁区双河乡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