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康复医院(保定市第三中心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批准,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1、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统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康复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1988年3月27日至2006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27日)。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2024年当年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须在当年提供规培合格证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学历。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7日。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7月底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报名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12、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所有报名应聘人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