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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6人)

发布时间:2024-10-26 21:14:53来源: 1325396363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韶关市技师学院和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韶关市技师学院

  韶关市技师学院是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按资质承担全日制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承担粤北地区就业再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扶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等各种技能的培训和实训任务;承担与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相关的技工教育、教材开发、实习装备等方面的研究;承担技工教育、职业培训专业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培训;承担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开展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开展国内外校际、校企之间的教育合作和学术交流。

  (二)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是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考务、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情况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纳入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⑺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考网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ll47tD0qA02024)报名。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资料。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按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签署好姓名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报名表相片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

  (5)应聘人员为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电子版(附件3);

  (6)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等其它证明材料(须提供现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版,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件原件的电子版);

  (7)报考直接考察岗位(岗位代码:202412-202413)人员还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赛事等级分类文件等佐证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原件的电子版。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中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在报名时主动填写报告。

  (4)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6)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7)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资格初审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在10月21日9:00-10月29日20:00进行线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是否通过初审,工作人员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意见。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1.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0月30日9:00-11月1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完成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5日9:00-11月7日17:00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直接考察岗位(岗位代码:202412-202413)采取“实操+答辩”的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实操占70%、答辩占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202401-202411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综合知识,202414-202415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直接考察岗位(岗位代码:202412-202413)免笔试。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报考直接考察岗位(岗位代码:202412-202413)的,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公布。

  (2)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3)根据招聘的岗位情况,依笔试合格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报考直接考察岗位(岗位代码:202412-202413)的,按资格复审实际通过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交同意报告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科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要求具备工作经历岗位的,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

  3.面试

  (1)202401-202411岗位和202414-202415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2)202412-202413岗位采取“实操+答辩”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于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4)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线60分。应聘人员面试完后,由评委进行打分,现场公布分数,应聘人员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

  (5)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并计算总成绩。直接考察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6)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公布。

  4.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项目和通用标准未明确判定标准的,可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安排在另一间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g.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应当自公示期满起30日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在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五、工作咨询及监督

  (一)咨询电话

  韶关市技师学院:0751-8606191;韶关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0751-8605732。电话咨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监督电话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751-8728071;

  韶关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0751-8728069。

  附件: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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